几天后,报社派他去别的城市,他走了,一个星期没有一点儿消息。我很痛苦,但也没有给他打电话。在和男人的交往中,我从来都不会主动打电话给他们,即使是我特别想念这个人。那段时间我写了很多日记,都是思念他的。
最痛苦的时候,我找到介绍我们认识的那个女孩子,她笑话我:“你干嘛这么认真呀,如果知道你这么认真我就不给你介绍了。对男人嘴上要说在意,心里要不在意。你修练的还不行呀。”
这件事给我上了一课,以此原则来对待事物,我就不会受伤害了。
十多天后他突然来了电话,说他一直在一个小村庄,即使站到墙上手机也没有信号,他为此十分着急。我心中的某种东西被点燃了,我原谅了他。
那天,他晚上6点从所在的地方出来,一路上坐汽车换火车,在第二天早晨4点到了我家,然后,又在早晨8点钟之前赶了回去。我们度过了激情澎湃的短短几个小时。
那以后,我们也总是三五个月才能见一面,每次见面他都要颠一夜的车来见我。
我从不给他打电话,我不想让他知道我爱他,因为我担心他不接受。但他每一次来电话的时候,我都会尽可能地多说一会儿,把我的想念告诉他。每次他来电话第一声我就知道是他,但我会装作没有听出来,反问:“你是哪位呀,我想不起来了……”
我曾对他说:“爱你恨你都可以,但我不能输给你。无论你想我或忘记我,我都会比你多一点。”
他是我心中永远的痛。但有时我也会想:我倒底是爱这个人,还是爱这件事本身?
和D在一起时,我同C仍保持着关系。C从一开始便觉察到了这件事,但我没有承认。D告诉我,C曾给他打电话,问他对我能够负责吗?能够对我好吗?如果不能,就快点儿离开我。我认为C这件事做的太可笑了,一个大男人对自己妻子之外的一个女人怎么会这样呢,如果你受不了我同别人在一起,离开就是了,何必如何呢?
C说,D的存在让他十分痛苦,他曾在我的楼下转了整整一夜,受着嫉妒的折磨。他不会上楼来,因为我从来没有给过他这种权利,他必须先给我打电话。极痛苦的时候,他去舞厅,勾上一个女的,发生了一夜情。他对我说:我不想干这事,但你要把我逼疯了。有一段时间他每天借酒浇愁。
C后来先到北京工作,到北京后还有一次偷偷坐火车回去看我,只住了一夜,转天没有回家,就又回北京了。
后来我对C承认了D的存在,说,你可以离开我。C说,我太痛苦了,你太自私了,你折磨我。
C到北京工作过一段时间后,又回到我们的小城,我对他的感觉已消褪得所余无几。那时他在事业上很暗淡了,他很自卑,也不再能够像以前那样照顾我,更自觉配不上我。我们的关系就这样越走越远,到我一年前来北京的时候,虽然C也过来了,但我明确说明我们的关系彻底结束了,我再也不愿意接受他。
我的又一个女友,介绍我认识了E,是作为婚姻对象介绍的,但当时我那女友同E已经上过床。我后来才知道这事,很不高兴,觉得她不该如此。
E是一个大老板。我当时对他有些感觉,另一方面也因为心里有阴暗面,想和那女友争强好胜。最终我和那个E上了床,E和我那女友的关系也断了。但上床之后我发现自己对E找不到感觉,虚荣心,争强好胜信支使我做了这一切。
F是一位处长,有家室。他很喜欢我,但我一点儿都无法接受他。他对我做出种种许诺:如果我作他的情人,他会给我买房子,给我钱。还请我到他的办公室去,以示他对我的信任,他说:像我这种地位的人,如果不是很在意你,很信任你,怎么可能领你来我的办公室呢,我在单位的形象很重要呀。
朋友们都劝我,接受F,以换得宽裕的物质生活。在东北,女人,特别是离婚女人靠一个男人以获得经济帮助的情况十分常见。我终于说服自己接受了F,他也给了我很多钱,但是我只同他睡过两次,就再也无法接受他了。和他在一起时,我整夜睡不着觉。我想我宁可不要钱,也不能同他在一起了。因为我实在对他一点儿感觉都没有,只有感受,感受便是和钱连在一起的。
我以前与别的男人交往时,从没有把感受作为最重要的,也就是从来没有把得到钱作为一个首要目标,我不想把自己放得那么低贱。这一次我试着去做了,但我做不到。我很难受,我离开了他。
最多的时候,我同DEF三个男人同时保持着性关系。
G,也就是我的第7个男人,是到北京后出现的。
我是一年前到北京的,到北京后我对自己的要求严格了。我觉得新的生活开始了,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找到一份婚姻,改变现在的生活方式,这份婚姻只是为了婚姻,可能与感情无关,对方年龄大些也没有关系。
就在北京工作不久,单位里的一个比我小整整10岁的男孩子对我表示了好感。直到现在我也搞不清,他怎么会喜欢我。他是一个很清秀的男孩子,我很喜欢他。他有一个同居女友。
一天晚上一起吃饭后,他送我回住处,说:既然我们彼此有好感,为何不为了好感而放纵自己呢?
他的话很打动我,我接受了他。这一方面在北京我很寂寞,没有朋友,另一方面他也满足了我的虚荣心,有一个比自己小10岁的情人总是一件让女人很虚荣的事情。
我们都知道我们的关系不会有什么结果。我对他界定过我们的关系:不要爱上对方。
我以前遇到的男人都比我年长,他们宠着我。现在轮到我宠着男人了,因为G比我年小。工作中,我也极力维护他。从他身上,我找回了自己已逝去的青春。
当我把身体给他之后,我内心也很依恋他。这是喜欢,不是爱。
我的第八个男人是网友,在网上聊了很长时间,后来又通电话,他的声音很像D。我们就见面了,第一次见面便做爱了,可以说除了性没有别的什么。事后我说,不要再见了,不要再发生了。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。
第九个男人也是网友,在网上长期接触,他知道我刚到北京,很关心我,还帮我找房子,这一切都让我很感动。后来我们就经常见面,做爱。可以说,我现在同时和G,以及这个网上认识的男人保持着性关系。
在北京没有朋友,寂寞与孤独是我同网友们发生关系的主要原因。我的精神太孤独了。在老家我也上网,但从来没有交过网友。
我是单身,所以我没有什么可在意的。我不怕别人说三道四,也许他们背后说闲话,但这奈何不了我什么,我根本不在意。
我和C的关系,原来单位的很多同事可能都看出来了。常有不同的男人来我家,邻居可能也会知道,也会议论,但我从来没有留意过他们的想法,至少也没有人当着我的面说什么。
其实,我觉得别人可能更多是羡慕我。在东北老家,离婚女人靠一个男人是很正常的,人们笑贫不笑猖。在东北,男人和女人的收入相差很大,不像北京的女人都很独立。在东北一个离婚女人再带一个孩子生活会很难,所以人们对离婚女人靠男人的情况都十分理解,认为这样做要比不这样做强得多。我单位有一个离婚女人,我的同学中也有二三位这样的,她们也都靠男人,没有谁会看轻她们。张爱玲说过,人们都骂狐狸精,其实心里都想作狐狸精。
我觉得社会存在一种纵容和羡慕的心理,道德尺度在不断变化,甚至连我父母这一代人也不会加以干涉了。所以有时我就会怀疑所谓的道德标准。
我和C先后到北京后,老板是我们老家原公司的老板,她知道一些我们的情况。她找我谈过一次话,说你们的私生活我不管,但不要影响到工作。我向老板明确地表了态。
其实,这家公司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,如果两个员工谈恋爱,其中一个就必须离开。但因为我和C的情况很特殊,同老板一起风雨里创业过来的,所以她能够理解和宽容,否则是不行的。
我现在和公司里这个小伙子的事,老板不知道,我也不能让她知道,否则就完蛋了。不是说老板会开除我们,但她至少会对我印象不好,会影响到我在单位的工作。但我同他的关系应该不会曝露,因为我们之间原本没有多少情爱,不必格外在意也不会在公开场合带出来。